教育收費
  須在校園醒目位置公示
  中小學補課、擇校
  亂收費成治理重點
  本報訊 省教育廳昨日轉發教育部等五部門的通知,對2014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提出實施意見,中小學補課亂收費、擇校亂收費等都是今年治理的重點。今後,學校的收費項目,要在校園內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按要求,各地要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政策,進一步壓縮“三限”招生比例。2014年,每所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含擇校生數)的10%,為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擇校生打下基礎。嚴禁學校在擇校生外以借讀生、自費生、復讀生等名義高收費招收學生。
  省教育廳要求,各學校要在校園醒目位置設立固定的收費公示欄(牌),對包括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在內的各種收費項目、標準、依據、監督電話等進行公示。另外,各省轄市和縣市區要向社會公佈教育亂收費舉報電話、電子信箱,保證工作時間有專人接聽電話,受理舉報。
  鄭州晚報記者 張競昳
  (原標題:中小學補課、擇校亂收費成治理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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